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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原创 pymh.com2019/04/19 18:32:33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平邑政府网 作者: 42234 阅读 0 评论 11 点赞

根据《山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山东省公安机关辅警招聘工作实施细则》及市、县等有关文件规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统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勤务辅警90名,具体职位计划设置及专业要求详见《2019年平邑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职位表》(附件1)。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1.5倍的职位,原则上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二、人员性质

本次招聘的辅警属非公安机关在编人员,以劳务派遣形式管理,派遣到平邑县公安局从事治安巡逻、应急处突等警务辅助工作。被聘用人员不是人民警察,不具有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不享受公安民警法定待遇。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龄18周岁至30周岁(1988年4月至2001年4月期间出生)。退役军人、现有企业编人员应聘的,年龄可放宽至32周岁(1986年4月以后出生至2001年4月期间出生);

(四)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职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现有企业编人员应聘的,文化程度可放宽到高中及以上;

(五)身心健康,体形端正匀称,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

(六)自愿从事公安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保守公安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安排;

(七)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八)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辅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国有企业下岗分流人员,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十)**要求

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评、体检、**考核、公示等程序,择优聘用签订合同。

(一)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

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22日—24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平邑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浚河路与朝阳路十字路口西路南)

3、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相关资历证书、退出现役证、现有企业编人员所在单位出具的身份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大专以上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并打印),近期同底板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和个人信用证明(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现场填写《平邑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4、资格审查。报名须本人到场,依据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准予参加笔试,并当场签写《承诺书》(附件3)。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或隐瞒有关情况,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试内容和方法

1、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笔试,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在中国.平邑政府网(www.pingyi.gov.cn)发布,并明确参加笔试具体事项。

笔试主要测试法律法规常识、公安基础知识、时事**等内容。采取统一命题、闭卷考试形式,满分10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根据招聘计划和应聘职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评环节人员。进入体能测评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体能测评范围。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体能测评范围。

2、体能测评

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通过“平邑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并明确参加体能测评具体事项。

参加体能测评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体能测评工作主要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见附件(附件4)。体能测评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身体素质是否适合招聘职位工作需要,不计入考试成绩。测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纵跳摸高。体能测评必须由应聘人员独立完成。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作放弃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有一项不达标的,即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能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

(三)体检、**考核

根据笔试成绩和体能测评结果,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通过“平邑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并明确参加体检具体事项。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省人社厅、卫计委、公安厅《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有关规定执行。

**考核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考核的相关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辅警的情形。

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人员递补

对应聘人员因主动弃权或体检、**考核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本职位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

(五)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体能测评、体检、**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采取劳务派遣的形式派遣到平邑县公安局工作。新招聘人员由平邑县劳务合作总公司统一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二年,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个月(含在合同期内),试用不合格的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合同期满后根据有关规定,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

五、待遇保障

辅警薪酬待遇暂按现行标准每月2650元(含“五险一金”单位、个人缴纳部分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执行,待改革后按新的辅警薪酬标准兑现。

六、**

应聘人员在报名应聘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及时通过中国.平邑政府网(www.pingyi.gov.cn)或“平邑公安”微信公众号了解发布的更新通知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由平邑县公安局、平邑县劳务合作总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平邑县公安局(0539-4883820),平邑县劳务合作总公司(0539-4212031)。

附件1:《2019年平邑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职位表》

附件2:《平邑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附件3:《承诺书》

附件4:《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平邑县公安局

平邑县劳务合作总公司

2019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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