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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县公安局远赴黑龙江抓获一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逃犯

转载 pymh.com2020/02/11 22:04:53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平邑公安 作者: 2373 阅读 0 评论 23 点赞
        2月10日,在新冠肺炎疫情严控期间,经侦大队接到潜逃近十年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上网逃犯姜某在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落网的信息后,迎难而上,以非凡的勇气、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做好防护措施、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民警远赴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上网逃犯姜某(男,43岁,住平邑县浚河路16号)安全解回平邑。
        经查,2005年至2011年期间,姜某在经营平邑县永鑫石灰厂期间,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近2000万元,后无力偿还,姜某携部分钱款潜逃,2011年11月份被我局经侦大队上网追逃。
        现犯罪嫌疑人姜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向那些疫情当前、不畏艰险,
迎难而上、勇于“逆行”的身影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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