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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一小区物业负责人涉嫌故意损毁公私财物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转载 pymh.com2020/03/31 15:36:18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平邑公安 作者: 1874 阅读 0 评论 47 点赞
3月24日,平邑县公安局西城派出所接辖区盛祥嘉苑业主委员会工作人员报警:称其小区内电梯主板被盗,导致电梯不能正常工作,给众多住户生活带来极大不便。
接报警后,西城派出所迅速组织民警赶往现场,展开调查取证工作。经现场了解,盛祥嘉苑住宅小区5栋楼,10部电梯有6部电梯主板及4部开门机被盗,导致所有电梯不能使用。走访调查中民警了解到小区物业负责人段某某与业主委员会发生过分歧,民警遂通过电话与段某某取得联系,段某某承认自己安排人员拆除了电梯主板及开门机,但拒绝归还。
鉴于当前正处在复工复产阶段,业主使用电梯频率高,特别是一些老年人及患病者住在高楼层,业主怨声载道,情绪激烈,并扬言到房管局、住房保障局、信访局投诉上访。
为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民警一方面积极工作稳定业主情绪;另一方面联系规劝小区物业负责人段某某将电梯恢复使用,经过对段某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耐心的劝说,并严肃的指出其行为的违法性,使段某某认识到错误,并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目前,该小区所有电梯主板及开门机已安装调试完毕。段某某因涉嫌故意损毁公私财物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至此,这一极易造成集体上访的矛盾纠纷得以及时化解。

3月28日上午,业主代表特意制作了“雷霆出击 破案神速”、“神警雄风  罪犯克星”两面锦旗送到西城派出所表示感谢,西城派出所全体民警深受鼓舞和鞭策,表示将一如既往地忠诚履职,勇于担当,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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