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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最新征地公告,涉及多个地方!

转载 pymh.com2020/06/20 11:46:58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平邑政府网 作者: 8565 阅读 0 评论 22 点赞


平邑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2020年第9号

2020年4月3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平邑县2019年第3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2020〕493号)批准征收平邑县土地25.4281公顷。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位置及用途

地块1:位于三和路以东、万寿路以北,总面积3.0911公顷,涉及保太镇蔡家庄村1个村土地。其中:保太镇蔡家庄村土地3.0911公顷(水浇地:2.7121公顷、沟渠:0.0022公顷、农村道路:0.1797公顷、设施农用地:0.1971公顷)。该地块作为拆迁安置房用地。

地块2:位于路宽物流以南、240省道以东,总面积5.5308公顷,涉及平邑街道东阳社区1个村土地。其中:平邑街道东阳社区土地5.5308公顷(水浇地:4.8396公顷、沟渠:0.0734公顷、农村道路:0.2472公顷、设施农用地:0.2488公顷、农村宅基地:0.0814公顷、坑塘水面:0.0404公顷)。该地块作为仓储用地。

地块3:位于石崮社区东南、白庄村以北,总面积1.3975公顷,涉及山东平邑经济开发区石崮社区和白庄村2个村土地。其中:山东平邑经济开发区石崮社区土地1.0129公顷(水浇地:1.0129公顷),白庄村土地0.3846公顷(水浇地0.3846公顷)。该地块作为生物制药用地。

地块4:位于汶泗公路以南、资红公路以西,总面积2.9802公顷,涉及卞桥镇时家村、资邱村2个村土地。其中:卞桥镇时家村土地2.6801公顷(其他林地:1.5160公顷、果园:0.2332公顷、水浇地:0.1831公顷、农村宅基地0.7478公顷),资邱村土地0.3001公顷(其他林地0.0458公顷、农村宅基地:0.2543公顷)。该地块作为拆迁安置房用地。

地块5:位于汶泗公路以南、资红公路以西,总面积0.4156公顷,涉及卞桥镇时家村1个村土地。其中:卞桥镇时家村土地0.4156公顷(水浇地:0.2464公顷、其他林地:0.0539公顷、设施农用地:0.1153公顷)。该地块作为拆迁安置房用地。

地块6:位于汶泗公路以南、资红公路以西,总面积0.0686公顷,涉及卞桥镇时家村1个村土地。其中:卞桥镇时家村土地0.0686公顷(其他林地:0.0686公顷)。该地块作为拆迁安置房用地。

地块7:位于汶泗公路以南、资红公路以西,总面积0.5394公顷,涉及卞桥镇辉泉村1个村土地。其中:卞桥镇辉泉村土地0.5394公顷(其他林地:0.3230公顷、沟渠:0.0770公顷、有林地:0.1394公顷)。该地块作为拆迁安置房用地。

地块8:位于卞桥工业园六路以北、工业九路以西,总面积0.8852公顷,涉及卞桥镇八顶庄村1个村土地。其中:卞桥镇八顶庄村土地0.8852公顷(旱地:0.7730公顷、田坎:0.0930公顷、农村道路:0.0192公顷)。该地块作为科教用地。

地块9:位于汶泗路以南、前南林村村以东,总面积2公顷,涉及温水镇前南林村1个村土地。其中:温水镇前南林村土地2公顷(水浇地:1.9407公顷、河流水面:0.0111公顷、农村道路:0.0482公顷)。该地块作为工业用地。

地块10:位于新327国道以西、黑峪村东北,总面积0.0856公顷,涉及山东平邑经济开发区朝阳村1个村土地。其中:山东平邑经济开发区朝阳村土地0.0856公顷(其他草地:0.0855公顷、农村道路:0.0001公顷)。该地块作为公共设施用地。

地块11:位于240省道以西、永康路以北,总面积0.6680公顷,涉及平邑街道永唐村1个村土地。其中:平邑街道永唐村土地0.6680公顷(水浇地:0.6241公顷、农村道路:0.0439公顷)。该地块作为公共设施用地。

地块12:位于240省道以西、老327国道以北,总面积0.1626公顷,涉及平邑街道颛臾壹村1个村土地。其中:平邑街道颛臾壹村土地0.1626公顷(其他林地:0.1626公顷)。该地块作为拆迁安置房用地。

地块13:位于240省道以西、老327国道以北,总面积0.0201公顷,涉及平邑街道颛臾壹村1个村土地。其中:平邑街道颛臾壹村土地0.0201公顷(其他林地:0.0201公顷)。该地块作为拆迁安置房用地。

地块14:位于240省道以西、老327国道以北,总面积0.1828公顷,涉及平邑街道颛臾壹村1个村土地。其中:平邑街道颛臾壹村土地0.1828公顷(其他林地:0.1828公顷)。该地块作为拆迁安置房用地。

地块15:位于240省道以西、老327国道以北,总面积0.1784公顷,涉及平邑街道颛臾壹村1个村土地。其中:平邑街道颛臾壹村土地0.1784公顷(其他林地:0.1784公顷)。该地块作为拆迁安置房用地。

地块16:位于240省道以东、毛家洼村东南,总面积1.3154公顷,涉及平邑街道毛家洼村1个村土地。其中:平邑街道毛家洼村土地1.3154公顷(旱地:1.2157公顷、沟渠0.0443公顷、农村道路:0.0554公顷)。该地块作为科教用地。

地块17:位于易达热电以东、327国道以北,总面积0.7758公顷,涉及温水镇北温水村和温泉村2个村土地。其中:温水镇北温水村土地0.6778公顷(旱地:0.6548公顷、沟渠0.0099公顷、农村道路:0.0131公顷),温泉村土地0.098公顷(旱地0.0882公顷、田坎0.0082公顷、农村道路0.0016公顷)。该地块作为公路用地。

地块18:位于327国道以南、白庄村以北,总面积1.5716公顷,涉及山东平邑经济开发区白庄村1个村土地。其中:山东平邑经济开发区白庄村土地1.5716公顷(水浇地:1.5561公顷、沟渠0.0155公顷)。该地块作为公路用地。

地块19:位于327国道以南、白庄村以北,总面积0.7377公顷,涉及山东平邑经济开发区白庄村1个村土地。其中:山东平邑经济开发区白庄村土地0.7377公顷(水浇地:0.7377公顷)。该地块作为公路用地。

地块20:位于327国道以南、白庄村以北,总面积1.6303公顷,涉及山东平邑经济开发区白庄村和平邑街道大东阳村2个村土地。其中:山东平邑经济开发区白庄村土地1.1389公顷(水浇地:0.9409公顷、沟渠0.0147公顷、农村道路0.1572公顷、坑塘水面0.0261公顷),平邑街道大东阳村土地0.4914公顷(水浇地0.4488公顷、沟渠0.0063公顷、农村道路0.0363公顷)。该地块作为公路用地。

地块21:位于327国道以南、白庄村以北,总面积0.2300公顷,涉及山东平邑经济开发区白庄村1个村土地。其中:山东平邑经济开发区白庄村土地0.2300公顷(水浇地:0.2300公顷)。该地块作为公路用地。

地块22:位于240省道以西、中联水泥东南,总面积0.5411公顷,涉及平邑街道红泉社区1个村土地。其中:平邑街道红泉社区土地0.5411公顷(其他林地:0.4493公顷、采矿用地0.0918公顷)。该地块作为工业用地。

地块23:位于平保路以西、西张庄叁村以北,总面积0.4203公顷,涉及平邑街道西张庄叁村1个村土地。其中:平邑街道西张庄叁村土地0.4203公顷(科教用地:0.4203公顷)。该地块作为公共设施用地。

二、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附后。

三、交付土地

本公告后,由有关部门按照签订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及时支付补偿费用,相关各方应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

四、其他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发布,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对本公告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平邑县2019年第3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2020〕493号)有异议的,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特此公告。

联系人:曾科长;联系电话:05394292841。

平邑县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6日
平邑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2020年第10号
2020年3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关于鲁南高速铁路曲阜至临沂段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自然资函〔2020〕278号)批准征收平邑县土地147.0572公顷。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位置及用途
鲁南高速铁路曲阜至临沂段(平邑段)项目位于平邑县中部,东至地方镇、西至丰阳镇,总面积147.0572公顷,涉及地方镇东崮村、下坡村、东朱尹村、西朱尹村、黄城村、红石岭村、广良村共7个村,铜石镇官路村、泰和村、铜石社区、永新村、庄上村、南诸冯村共6个村,温水镇东公利村、西公利村共2个村,平邑街道大井一村、大井三村、大井四村、晗哺村、东阳社区、大东阳村、阳顶村、窦家庄村、孙家村、保定社区、永唐村共11个村,山东平邑经济开发区赵庄村、蔡庄村、白庄村、南阳村共4个村,丰阳镇东峨庄村、西峨庄村、东西皋村、西西皋村、丰山东村、张家庄村、花果峪村、老池峪村、郑家峪村、北城村、山泉村、香山前村、大城西村、小城西村、红山村共15个村和平邑县水利局1个国有土地使用权单位。其中:
地方镇:东崮村土地10.875公顷(旱地8.199公顷、园地0.4483公顷、林地0.5873公顷、农村道路0.4586公顷、坑塘水面0.0775公顷、沟渠0.1375公顷、设施农用地0.099公顷、田坎0.1098公顷、住宅用地0.758公顷),东朱尹村土地4.5935公顷(旱地3.619公顷、林地0.4475公顷、农村道路0.1438公顷、沟渠0.0029、田坎0.3803公顷),广良村土地4.6728公顷(旱地4.093公顷、农村道路0.2917公顷、沟渠0.0549公顷、田坎0.2332公顷),红石岭村土地0.0812公顷(旱地0.0812公顷),黄城村土地0.4137公顷(旱地0.3398公顷、农村道路0.0176公顷、田坎0.0563公顷),西朱尹村土地0.8738公顷(旱地0.709公顷、农村道路0.0441公顷、沟渠0.0034公顷、田坎0.1173公顷),下坡村土地3.7805公顷(旱地3.2733公顷、园地0.0643公顷、农村道路0.2339公顷、沟渠0.0257公顷、设施农用地0.1255公顷、田坎0.0578公顷)。
铜石镇:官路村土地12.5077公顷(旱地8.7152公顷、林地1.2458公顷、农村道路0.2236公顷、田坎1.7622公顷、工矿仓储用地0.1514公顷、其它草地0.0691公顷、裸地0.3404公顷),南诸冯村土地2.6391公顷(旱地1.9359公顷、林地0.196公顷、农村道路0.0442公顷、沟渠0.0515公顷、田坎0.0528公顷、住宅用地0.3587公顷),泰和村土地2.3467公顷(旱地1.741公顷、农村道路0.0687公顷、田坎0.2882公顷、住宅用地0.2488公顷),铜石社区土地0.3384公顷(旱地0.2762公顷、林地0.0007公顷、农村道路0.0219公顷、住宅用地0.0396公顷),永新村土地2.0763公顷(旱地1.7963公顷、农村道路0.1834公顷、沟渠0.0143公顷、田坎0.0823公顷),庄上村土地1.2305公顷(旱地1.1456公顷、林地0.042公顷、农村道路0.0228公顷、住宅用地0.0201公顷)。
温水镇:东公利村土地3.4401公顷(旱地1.5891公顷、林地0.9383公顷、农村道路0.028公顷、沟渠0.0176公顷、田坎0.2804公顷、工矿仓储用地0.429公顷、其它草地0.0414公顷、裸地0.1163公顷),西公利村土地1.4953公顷(旱地1.1894公顷、农村道路0.0863公顷、田坎0.1986公顷、裸地0.0228公顷)。
平邑街道:保定社区土地1.2649公顷(旱地1.2393公顷、农村道路0.0256公顷),大东阳村土地1.7111公顷(旱地1.0765公顷、林地0.3335公顷、农村道路0.0194公顷、田坎0.0952公顷、工矿仓储用地0.1388公顷、河流水面0.0477公顷),大井三村土地0.8745公顷(旱地0.6587公顷、农村道路0.0736公顷、沟渠0.0332公顷、田坎0.109公顷),大井四村土地10.069公顷(旱地8.2137公顷、林地0.5172公顷、农村道路0.3099公顷、沟渠0.1344公顷、设施农用地0.0229公顷、住宅用地0.8709公顷),大井一村土地4.5696公顷(旱地3.0899公顷、农村道路0.0634公顷、沟渠0.0865公顷、田坎0.5114公顷、工矿仓储用地0.0493公顷、住宅用地0.6914公顷、特殊用地0.0378公顷、裸地0.0399公顷),东阳社区土地3.5611公顷(旱地3.0386公顷、林地0.4105公顷、农村道路0.0881公顷、沟渠0.0239公顷),窦家庄村土地0.985公顷(旱地0.234公顷、林地0.4654公顷、农村道路0.0172公顷、田坎0.0069公顷、工矿仓储用地0.2325公顷、河流水面0.029公顷),晗哺村9.0111公顷(旱地8.8873公顷、农村道路0.0564公顷、沟渠0.0667公顷、田坎0.0007公顷),孙家村土地5.6411公顷(旱地5.3832公顷、农村道路0.1498公顷、沟渠0.1081公顷),阳顶村土地0.8147公顷(旱地0.5563公顷、林地0.0857公顷、农村道路0.0146公顷、沟渠0.013公顷、设施农用地0.1272公顷、田坎0.0179公顷、住宅用地0.0465公顷),永唐村土地1.2518公顷(旱地0.1122公顷、林地0.2931公顷、农村道路0.1336公顷、住宅用地0.7129公顷)。
山东平邑经济开发区:白庄村土地0.7219公顷(林地:0.3108公顷、农村道路:0.0231公顷、坑塘水面:0.0177公顷、内陆滩涂0.3613公顷)、南阳村土地0.8051公顷(旱地0.6476公顷、林地0.0685公顷、农村道路0.007公顷、坑塘水面0.0279公顷、公路用地0.0323公顷、河流水面0.0218公顷),赵庄村土地1.7815公顷(旱地0.2649公顷、林地0.6077公顷、沟渠0.0065公顷、住宅用地0.9024公顷),蔡庄村土地0.4120公顷(旱地0.1436公顷、林地0.2581、农村道路0.0103公顷)。
丰阳镇:北城村土地0.0617公顷(旱地0.0471公顷、沟渠0.0068公顷、田坎0.0078公顷),大城西村土地3.1562公顷(旱地1.9476公顷、园地0.1719公顷、林地0.0937公顷、农村道路0.063公顷、坑塘水面0.3003公顷、设施农用地0.0852公顷、田坎0.4945公顷),东峨庄村土地1.4395公顷(旱地0.0013公顷、林地1.3273公顷、农村道路0.0996公顷、田坎0.0002公顷、河流水面0.0111公顷),东西皋村土地3.7672公顷(旱地2.2441公顷、林地1.0124公顷、农村道路0.0937、沟渠0.106公顷、田坎0.311公顷),丰山东村土地0.076公顷(旱地0.0652公顷、田坎0.0108公顷)、红山村土地6.8549公顷(旱地4.8956公顷、林地0.471公顷、农村道路0.1084公顷、沟渠0.0071公顷、田坎1.3728公顷),花果峪村土地3.2534公顷(旱地1.147公顷、园地0.3477公顷、林地1.3262公顷、农村道路0.0739公顷、坑塘水面0.1223公顷、沟渠0.0235公顷、田坎0.2128公顷),山泉村土地1.9711公顷(旱地0.5476公顷、园地0.2197公顷、林地0.5628公顷、农村道路0.0012公顷、坑塘水面0.1163公顷、沟渠0.0136公顷、田坎0.0272公顷、住宅用地0.4845公顷),西西皋村土地3.7309公顷(旱地2.4937公顷、林地0.6914公顷、农村道路0.1364公顷、沟渠0.0684公顷、田坎0.3428公顷),香山前村土地1.983公顷(旱地1.4583公顷、园地0.0011公顷、林地0.1388公顷、农村道路0.0316公顷、沟渠0.0329公顷、住宅用地0.117公顷),小城西村土地3.7353公顷(旱地2.817公顷、林地0.2132公顷、农村道路0.0645公顷、田坎0.6406公顷),张家庄村土地5.3042公顷(旱地3.4082公顷、林地0.9133公顷、农村道路0.0834公顷、坑塘水面0.0699公顷、沟渠0.1011公顷、田坎0.5640公顷、住宅用地0.1643公顷),郑家峪村土地8.9789公顷(旱地5.9822公顷、林地0.0878公顷、农村道路0.1117公顷、沟渠0.0185公顷、田坎1.234公顷、其他草地1.5447公顷),西峨庄村土地2.6064公顷(旱地2.0416公顷、园地0.0624公顷、林地0.1483公顷、农村道路0.0131公顷、田坎0.3378公顷、住宅用地0.0032公顷),老池峪村土地1.0841公顷(旱地0.4171公顷、林地0.4906公顷、农村道路0.0386公顷、沟渠0.0436公顷、田坎0.0676公顷、住宅用地0.0266公顷)。
平邑县水利局土地4.1779公顷(旱地0.112公顷、林地3.2924公顷、农村道路0.0493公顷、沟渠0.7195公顷、田坎0.0047公顷)。该地块作为交通运输用地。
二、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附后。
三、交付土地
本公告后,由有关部门按照签订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及时支付补偿费用,相关各方应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
四、其他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发布,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对本公告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临沂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关于鲁南高速铁路曲阜至临沂段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自然资函〔2020〕278号)有异议的,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国务院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特此公告。
联系人:曾科长;联系电话:05394292841。
平邑县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6日
平邑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2020年第11号
2020年3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关于日照-濮阳-洛阳原油管道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自然资函〔2020〕191号)批准征收平邑县土地0.0971公顷。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位置及用途
地块1:位于温水镇丰源村西,总面积0.0316公顷,涉及温水镇丰源村1个村土地。其中:温水镇丰源村土地0.0316公顷(旱地0.03公顷、农村道路:0.0016公顷)。该地块作为管道运输用地。
地块2:位于仲村镇马尾庄村西南,总面积0.0655公顷,涉及仲村镇马尾庄村1个村土地。其中:仲村镇马尾庄村土地0.0655公顷(旱地0.0549公顷、田坎0.0091公顷、农村道路0.0015公顷)。该地块作为管道运输用地。
二、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附后。
三、交付土地
本公告后,由有关部门按照签订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及时支付补偿费用,相关各方应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
四、其他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发布,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对本公告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临沂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关于日照-濮阳-洛阳原油管道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自然资函〔2020〕191号)有异议的,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国务院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特此公告。
联系人:曾科长;联系电话:05394292841。
平邑县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6日
来源:平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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