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危害大!唐某某被平邑交警查获...
转载
pymh.com于 2021/02/24 16:14:20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平邑交警
作者:
4746 阅读
0 评论
10 点赞
近日,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平邑大队机动中队正在开展国省道重点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当日15时许,执勤交警忽然发现一车号为“鲁QE****”的可疑车辆,随即将该车进行拦截,当要求驾驶员唐某某出示驾驶证时,驾驶员神情慌张,出示不了相关证件。民警立即对唐某某身份信息进行核查,结果发现,唐某某并未获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民警向唐某某阐明了无证驾驶的危害性,对唐某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无证驾驶,因其并未经过专业的培训和考核,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基本驾驶技能和安全驾驶心理,遇突发情况容易惊慌失措、手忙脚乱,引发道路交通事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