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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一市民因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被拘留

转载 pymh.com2021/03/13 09:08:27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平邑公安 作者: 7933 阅读 0 评论 5 点赞

为严防辖区各类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平邑县公安局流峪派出所加大对辖区商铺的检查力度。近日,依法查处一起非法买卖、储存危险物质案件,行政拘留违法行为人1名。

2021年3月10日16时许,流峪派出所民警在对辖区商铺检查时发现,牛某(男,汉族,现年54岁,流峪镇车庄村人)经营的联合超市内,非法超量储存并零售烟花爆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规定,民警依法收缴牛某非法存储的烟花爆竹(鞭炮、花中雷、响尾雷)63箱。

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违法行为人牛某因非法储存危险物质已被平邑县公安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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