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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最新人事任免

转载 pymh.com2021/05/15 19:26:15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平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作者: 13409 阅读 0 评论 7 点赞


平邑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任免

县政府副县长的通知


县政府:


平邑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根据县政府县长陈士贤的提请,于2021年5月10日决定任命:


郭 鹏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决定免去:


岳 磊同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特此通知。


平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日





平邑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任免

县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的通知


县政府:


平邑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根据县政府县长陈士贤的提请,于2021年5月10日决定任命:


杨加亭为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华明秀为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林国防为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孔凡营为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决定免去:


孔凡营同志县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乔 建同志县卫生健康局局长职务;

吴电祥同志县市场监管局局长职务;

林国防同志县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平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日

 




平邑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任免

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负责人的通知


县人大各专门委员会、机关各工作机构:


平邑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根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于2021年5月10日决定任命:


杨兴瑞为县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

刘 凯为县人大机关综合保障中心副主任;

魏 磊为县人大机关综合保障中心副主任。


决定免去:


尹作行同志县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杨兴瑞同志县人大信访接待中心主任职务;

刘 凯同志县人大研究室副主任职务;

魏 磊同志县人大信访接待中心副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平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日

来源平邑县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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