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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交警开展“五大曝光”行动

转载 pymh.com2021/07/23 16:45:42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平邑交警 作者: 5619 阅读 0 评论 2 点赞
为有效提升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文明意识和法治意识,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平邑交警大队结合本地典型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案例,积极开展宣传警示曝光行动。


案例一:大货车擅自改型  被处罚款五百元
 
    2021年6月9日17时许,刘某某驾驶车号为“鲁Q8****”重型半挂牵引车,行至平邑县327国道路段处时,因实施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违法行为,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刘某某因实施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违反信号灯规定行驶 罚款二百元记六分
 
    2021年6月25日16时许,赵某驾驶车号为“鲁Q1****”的小型汽车,行驶至平邑县文泗路路段处时,因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违法行为,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赵某因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被处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驾驶证记6分。
 
案例三:开车不系安全带 被执勤交警查获
 
   2021年7月9日14时许,赵某某驾驶车号为“鲁Q5****”的小型汽车,行驶至平邑县浚河路路段处时,因驾驶机动车不系安全带的违法行为,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赵某某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被处以罚款5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驾驶证被吊销办假证  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
 
    近日,平邑大队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发出车号为“鲁QN18**”小型汽车多次交通违法未处理预警信息,根据预警情况,白彦中队执勤交警快速反应,立即对该车进行拦截核查。
    当民警要求该车驾驶人李某某出示驾驶证、行驶证时,经验丰富的民警发现该驾驶人提供的驾驶证存在伪造嫌疑,通过核查,果真其驾驶证因2021年4月6日醉酒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被吊销。
     李某某承认了其伪造机动车驾驶证的违法事实,原来其驾驶证被吊销后,为了开车方便,便花200元办理了一个假机动车驾驶证,想在遇到民警检查时蒙混过关,没料到最终还是被交警识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民警依法对李某某的车辆进行暂扣,并收缴了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李某某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已移交派出所处理。


案例五:机动车逾期未检验 罚款二百元记三分
 
   2021年7月11日17时许,葛某某驾驶车号为“鲁QW****”的大型汽车,行驶至平邑县327国道路段处时,因实施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违法行为,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葛某某因驾驶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被处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驾驶证记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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