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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平邑县公安局城区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莲花山西侧附近有电动四轮车被盗。警情就是命令,刑侦大队会同城区派出所迅速成立专班,第一时间赶往案发现场,开展现场勘查、调查走访等工作。
通过全力侦查,街面走访发现:16日晚20时许,犯罪嫌疑人驾驶电动四轮车踩点,在被盗车辆附近逗留近一个半小时。当晚23时40分许,撬锁将一辆电动四轮车盗走。
3月21日上午,城区派出所民警在进行街面巡逻时,发现一可疑车辆,与16日晚盗窃电动车犯罪嫌疑人驾乘的车辆十分相似,随即对驾乘人员进行盘查,车辆驾驶员与乘坐人员均不能说出车辆出处。随后,民警将两人传唤至派出所。经讯问,犯罪嫌疑人郭某(男,32岁,平邑县平邑街道某村人)、陈某(男,26岁,平邑县流峪镇某村人)供述,所驾乘辆车系二人3月10日从泗水县盗窃得来。经进一步工作查明,此二人单独或共同盗窃作案三起,盗窃电动四轮车三辆。
经民警的不懈努力,现已将被盗车辆全部追回,退还失主。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