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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信”就是犯罪!平邑警方雷霆出击,21人落入法网

转载 pymh.com2022/08/26 10:34:28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平邑公安 作者: 3653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刑侦大队反诈中心会同城区派出所抓获6名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犯罪嫌疑人



近日,平邑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反诈中心会同城区派出所抓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犯罪嫌疑人马某某(男,33岁)、郗某某(男,36岁)、马某荣(男,31岁)、刘某(男,30岁,上述四人均为平邑县仲村镇人)、邵某某(男,33岁,临涧镇人)等五人。

经查,犯罪嫌疑人马某某、郗某某、马某荣、刘某、邵某某等人通过手机银行、POS机、取现等方式,多次为上游犯罪人员洗钱。



8月16日,平邑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会同城区派出所在湖南省郴州市公安局配合下,抓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上网逃犯宋某波(男,27岁,湖南省汝城县井坡镇人)。

经查,自2021年以来,犯罪嫌疑人宋某波利用自己或者他人的银行卡在各大银行大量取现,帮助他人利用网络从事犯罪活动。


刑侦大队反诈中心会同武台派出所抓获7名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犯罪嫌疑人

近日,平邑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反诈中心会同武台派出所抓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犯罪嫌疑人闫某云(男,25岁,甘肃省天水市北道区东岔镇人)、沙某(男,23岁,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朱仙庄镇人)、陈某玉(男,24岁,河南省泌阳县高邑乡人)、王某国(男,22岁,山东省莒县龙山镇人)、李某柯(男,25岁,平邑街道人)、徐某(男,25岁,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城东街道人)、李某(男,25岁,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单集镇人)等七人。

经查,犯罪嫌疑人闫某云、沙某、陈某玉、王某国、李某柯、徐某、李某等人为非法牟利,使用银行卡帮助电信网络诈骗团伙跑分取现。


丰阳派出所抓获1名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上网逃犯



近日,平邑县公安局丰阳派出所经缜密侦查、快速出击,抓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上网逃犯范某(男,30岁,平邑街道人)。

经查,2022年8月份,犯罪嫌疑人范某将自己持有的银行卡提供给他人用于网络信息犯罪活动,涉案流水达80余万元。

保太派出所抓获2名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犯罪嫌疑人



8月16日,平邑县公安局保太派出所抓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犯罪嫌疑人郝某兵(男,33岁,平邑县保太镇人)。

经查,2022年7月份,犯罪嫌疑人郝某兵为非法获利,将自己及其对象李某某持有的七张银行卡有偿提供给电信网络诈骗团伙使用,涉案银行卡流水达16万余元。 



近日,平邑县公安局保太派出所抓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犯罪嫌疑人倪某某(男,48岁,保太镇人)。

经查,犯罪嫌疑人倪某某为非法牟利,将自己持有的两张银行卡租借给他人取现,并介绍他人将银行卡对外租借。

现倪某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仲村派出所抓获5名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上网逃犯



8月16日,平邑县公安局仲村派出所抓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上网逃犯陈某强(男,48岁,平邑县街道)、邵某(女,40岁,平邑县街道人)、赵某法(男,52岁,费县上冶镇大田庄乡人)、孟某苓(女,40岁,平邑县保太镇人)、赵某平(女,43岁,平邑县仲村镇人)等五人。

经查,自2022年7月份起,犯罪嫌疑人陈某强伙同邵某、赵某法、孟某苓、赵某平等人为非法牟利,将自己持有的银行卡租给他人用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

现上述21人均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警方提醒

    切勿因贪图蝇头小利,将自己名下的手机卡、银行卡或者网络支付账户出租、出售给他人。更不要为了攫取佣金和高额回报直接参加洗钱犯罪团伙,这些行为均涉嫌犯罪,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来源:平邑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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