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漠视法律泄私愤 身陷囹圄受惩罚——平邑警方侦破一起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案

转载 pymh.com2022/10/27 22:44:31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平邑公安 作者: 7182 阅读 0 评论 25 点赞
近日,平邑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会同流峪派出所经缜密侦查,侦破一起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案,抓获杨某某(男,68岁)、孟某某(,67岁,以上两人均为流镇某村人)两名犯罪嫌疑人,涉案价值达9千余元。


8月14日,流峪派出所接到一起报案,流峪镇某村张某某家中一条细犬、5只波尔山品种羊被毒死。接警后,刑侦大队与派出所民警迅速出警,赶赴第一现场。民警通过现场勘查,扩线寻侦,在张某某家附近玉米地里发现拌有老鼠药的剩余玉米饲料。后经过大量摸排走访,缜密综合研判,成功锁定同村村民杨某某及其配偶孟某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办案民警随即传唤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孟某某,在强有力的证据面前,二人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犯罪嫌疑人供述,平日两家关系不和,一气之下,便用投毒的方式将张某某家中一条细犬和5只白色波尔山品种羊毒死。

目前,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孟某某因涉嫌故意毁坏他人财物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



公民财产是公民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保护财产不受侵害攸关公民切实利益。故意损害他人财物,不是照价赔偿那么简单,毁坏财物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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