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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在保障农业生产、防御减轻气象灾害和服务我县社会经济建设中的作用,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山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有关规定,10月17日夜间我县将出现一次降雨天气过程,平邑县气象局将组织开展人工增雨作业,现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段
2024年10月17日夜间
二、作业地点
平邑县仲村镇、保太镇及蒙山区域作业点
三、作业影响区域
作业点周边12公里区域,在该区域内可能掉落未爆炸火箭弹残骸
四、注意事项
1.开展增雨作业期间,不得在火箭作业现场围观,请尽可能待在室内。
2.若发现未爆炸的火箭弹弹丸,为了您及他人的安全,请不要擅自捡拾,更不能自行拆卸,应立即报告当地政府、派出所或气象局,以便妥善处理。
3.如捡拾后因擅自拆卸、敲击、藏匿或转卖等引发不良后果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其它
因人工增雨作业导致意外事件发生,请立即向当地政府、公安机关或气象局报告,并保护好现场,以便及时对事件进行处置。
县气象局联系电话:0539-8458121
特此公告。
平邑县人工影响天气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