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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落网!这一洗钱“车队”在平邑“翻车”

转载 pymh.com2024/11/13 19:23:32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平邑公安 作者: 217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投资乡村振兴”
“领取国家扶贫基金”
以为自己是“幸运家族”的一员
为眼前“蝇头小利”
应声落入精心设计的“洗钱”骗局…


近日,平邑县公安局刑侦大队联合反诈中心,根据银行异常情况反馈,成功打掉一“洗钱车队”。


反诈中心接银行反馈,一外地男子在取现时表现异常,无法明确说出卡内汇款的来源,反诈中心立即会同刑侦一中队赶赴银行进行核查,发现该男子杨某军(男,57岁,黑龙江哈尔滨市双城镇人)被人以“乡村振兴”为由,约至临沂市平邑县,在明知可能涉嫌洗钱情况下,仍为诈骗集团刷流水。办案人员对其上线车队进行追踪抓捕,最终将车队人员刘某飞(男,26岁,云南曲靖人)成功抓获,并确定车队另一成员刘某(男,26岁,平邑仲村镇人),到达现场时,还有一名“卡奴”王某青(女,53岁,山西太原人)正在车内刷流水。

目前,上述四人均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重要提醒


用自己银行卡为诈骗分子转移资金是违法犯罪行为。提醒广大市民,要警惕“跑分”陷阱,注意保护个人隐私信息,不要轻易被网络上不切实际的高额利润所诱惑,绝不能为了蝇头小利将自己的手机卡、银行卡、支付账号等出租、出借、出售给他人使用,更不能买卖手机卡、银行卡和其它支付账户,一旦被不法分子用于违法犯罪,将成为犯罪“帮凶”,会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相关涉案违法犯罪行为,警方将违者必究、一查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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