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内容
冠鲁集团平邑设备管理部
淘汰设备、配件及废旧物资处理项目招标文件
冠鲁集团平邑设备管理部拟对QTZ40型塔吊、SC200/200型施工升降机、混凝土输送泵及一批配件进行处理,诚邀具有相应资格条件且有意向、有能力履行合同的企业参加投标。
一、 物资处理明细(详见招标文件)
二、 实物存放地点及实物勘察时间
地点:冠鲁集团平邑设备管理部厂区内
实物勘察时间:2021年12月11日-2021年12月14日。
三、投标资格:
1. 投标人在响应本招标文件的前提下,自愿参加招标;
2.参加投标需具备相应的国家规定设备物资处理回收资质,并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非法人本人来投标必须有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需具备自行切割、装卸设备、运输等能力,企业经营财务状况良好,无其他经济纠纷;
4.投标人需现场缴纳投标保证金50000元人民币(大写:伍万元整)。
四、报名时间及投标时间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1日起至2021年12月14日止。
投标时间:2021年12月15日上午8:30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15日
投/开标地点:平邑设备管理部办公室(银花路东首-冠鲁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基地)
六、投标说明
1.投标方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以使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2.投标方应按投标书内容要求准确填写,并做好投标文件的全过程密封。
3.所有有意向的投标人于2021年 12月15日上午8:30到达平邑设备管理部办公室进行投标,逾期不到按自动弃权处理,投标人数低于三家的或最高投标价格低于标的价格的本次投标作废,需重新投标。
4.投标方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方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任何费用。
5.按理论重量处理的物资的数量由中标方根据所收购物资进行分项分拣,以最后检斤的数量为准,且所有物资每次称重时需不少于两家称重,取最大净重作为结算处理。
6.中标方负责运输、称重等过程及产生的一切费用,中标方工作人员在称重过磅等整个操作过程必须服从招标方调度管理,不允许出现牢骚、抱怨等不良现象,否则,中标方向招标方自愿赔偿1000元/次。
7.拆解物资需借助汽车吊等辅助工具时,由中标方自行联系处理,并承担产生的相关费用。
8.根据实际情况,物资最终处理数量以招标方确定为准。
9.中标方应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及时处理,不得因市场价格浮动影响物资处理,否则,中标方自愿向招标方进行赔偿。
冠鲁集团平邑设备管理部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