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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8/12 11:21:52 发布15791 浏览0 回复0 点赞
平邑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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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工信服〔2021168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

为贯彻中央和省促进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落实省政府《关于印发落实“六稳”“六保”促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一批)的通知》要求,确定对山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以下简称示范平台)开展综合评价。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原山东省中小企业局)公布且在有效期内的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20182019年度国家示范平台及获得重点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平台不再重复支持。

二、评价内容

主要包括基础建设、平台运营和服务业绩等方面。其中:基础建设方面,重点评价服务场所及设施、制度建设、集聚服务资源等指标;平台运营方面,重点评价独立运营时间、资产总额、从业人员、财务收支状况等指标;服务业绩方面,重点评价年服务企业数量、组织开展服务活动、获得资质荣誉等指标。具体指标按《山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

指标数据截止至20201231日。

三、评价程序

(一)推荐申报。示范平台按照自愿原则向所在市主管部门提出参评申请,并报送申报材料。市级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实确认,按现有省级示范平台数量的10%,择优向省工信厅推荐。

(二)综合评价。省工信厅组织专家对各市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必要时实地查验有关情况。

(三)审定与公布。省工信厅对评价结果进一步征求行业协会、企业代表等方面的意见,形成示范平台综合评价前10位名单,向社会公示后公布。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示范平台是服务民营经济中小企业的重要载体,对促进我省民营经济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各级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综合评价工作,精心策划、统筹协调、务求实效,通过实施综合评价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加大支持力度。

(二)主动对照评价。各示范平台要强化服务意识,围绕服务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创新工作方法,夯实工作内容,主动对照评价指标,高标准抓好落实,争当先进标杆。

(三)严格落实责任。各级主管部门要加强管理引导,示范平台要落实好主体责任。评价过程中,严禁任何单位捏造、虚报或篡改数据。对违反规定的,将给予通报并取消参评资格,追究相关责任。

请各市于823日前将推荐文件、汇总表(附件)及申报材料发送指定电子邮箱,纸质材料一份报省工信厅服务体系建设处。有关表格和申报材料按《管理办法》要求填写。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景方凯,0531-51782705

电子邮箱:jingfangkai@shandong.cn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86

附件:

山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综合评价汇总表

来源:创新山东

小编:平邑科技创新产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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