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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8/24 12:30:15 发布15864 浏览0 回复0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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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中国科学院办公厅,农业农村部与教育部共建高校,部属相关单位:

组织实施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培养计划,是农业农村部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的具体举措。2011年起,我部牵头实施了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培养计划,分两批选拔培养了300名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及其创新团队,予以专项经费支持,取得了良好效果。根据工作部署,2021年将遴选100名青年农业科技人才,纳入“十四五”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培养计划。现就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基本条件

(一)中国国籍,矢志爱国奉献,热爱三农事业。坚持科学精神,严守学术道德和职业操守。

(二)前沿交叉学科、种业及耕地创新领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11日以后出生)的科技工作者;其他领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11日以后出生)的科技工作者。

(三)具有突出的科技创新活力,对农业农村产业发展态势有较前瞻的把握。研究方向紧扣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需求,预期成果具有带动农业农村生产、生活发展的良好前景。

(四)具有从事相关研究必需的科研条件及精力。

(五)身体健康,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

二、推荐渠道及名额分配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部门分别推荐不超过5名,原则上至少有1名来自企业。

(二)中国科学院推荐不超过8名。

(三)中国农业科学院推荐不超过25名。

(四)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各推荐不超过8名。

(五)农业农村部与教育部共建大学每单位推荐不超过8名。

(六)其他部属单位各推荐不超过2名。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拟推荐申报人须在工作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申报条件、拟推荐申报人的基本情况和主要科研业绩等。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和各自渠道报送。

(二)各单位报送的材料需包括:

1.推荐单位公函1份;

2.《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培养计划申报书》(附件1)纸质版一式4份及其电子版(包括带签章的PDF文件和Word文件);

3.《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培养计划申报人汇总一览表》(附件2)纸质版1份及其电子版(Excel格式)。

(三)申报材料要求不涉密,如有涉密请提前告知。材料一经受理,不再退还,请自留底稿。

请于202191日前将以上纸质版材料(签章完整)及电子版(光盘形式)寄送至农业农村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研究咨询处,逾期视为放弃。文件可从农业农村部网站、中国农业人才网下载

www.moa.gov.cnwww.moahr.cn

四、联系方式

(一)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科技条件处 靳 红

联系电话:01059193054

(二)农业农村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研究咨询处 李厥桐

联系电话:01059194484

电子邮箱:nxhyjzx@126.com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2号楼806

邮政编码:100125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21817

来源:国家农业农村部

小编:平邑科技创新产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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